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、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,推进马克思主义学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,建设节约型学院,根据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、《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吃喝的若干规定》和《漯河职业技术学院财务报销审批管理规定》等相关文件,制定本规定。
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漯河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。
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浪费,是指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,或者在履行公务活动和履行公务中超出规定范围、标准和要求,不当使用公共资金、资产和资源,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损失的行为。
第四条 马克思主义学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,应当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遵循下列原则:坚持从严从简,带头过紧日子,降低公务活动成本,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所需;坚持依规依法,遵守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,严格按照制度办事;坚持提质增效,科学统筹有限资金,严格控制经费支出;坚持深化改革,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,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。
第二章 经费管理
第五条 马克思主义学院应当加强预算编制管理,按照学院经费管理办法,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预算。
第六条 遵循“先预算后支出”原则。严禁拆分同一事项,严格执行预算,严禁超预算审批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,严禁虚列支出、转移或者套取资金。
第七条 坚持专款专用原则,从严控制经费开支标准。超过1000元的经费开支需经过党政联席会进行论证和决定。
第八条 所有新增项目必须遵循“必要、节约、高效”原则,严禁铺张浪费、重复建设。
第三章 国内差旅
第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差旅费是指学校工作人员到漯河市区以外的国内地区(不含港澳台地区)开展公务活动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、住宿费、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。
第十二条 马克思主义学院应当严格执行《漯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》《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》审批制度,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有关负责人批准,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;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,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;严禁无实质内容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,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,严禁到外地参加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。
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:
未按规定等级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,在报销时需要做出解释说明,并且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。

第十四条 出差人员应当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,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标准自行选择宾馆住宿(不分房型)。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可到财政部门户网站行政政法司子网站(xzzf.mof.gov.cn)政策发布栏查询。
第十五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。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《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出差审批表》,机票、车票、船票、保险费票据及住宿费发票等凭证。
住宿费、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刷卡消费的,工作人员需写明情况,经部门负责人、校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。伙食补助费、市内交通费,原则上转入职工个人借记卡或工资卡。
第四章 办公用品管理
第十六条 部门办公用品及耗材由部门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。采购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,选择质量合格、价格合理的供应商,编制采购清单,严格执行采购审批报销程序,确保采购过程规范、透明。
第十七条 部门教师根据工作需要,领取办公用品。教师应爱护办公用品,妥善保管,节约使用,杜绝浪费。对于可重复使用的办公用品,如文件夹、计算器、订书机等,应尽量延长其使用寿命;对于纸张等耗材,应倡导双面打印、复印,减少不必要的浪费。如发现办公用品有损坏或丢失的情况,应及时报告办公室,视情况进行维修或增补。
第十八条 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实物;严禁用公款购买、印制、邮寄、赠送贺年卡、明信片、年历等实物。
第十九条 严禁开支范围和标准,严格支出报销审核,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、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。
第五章 附则
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。
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职责范围内负责解释。
2025年6月23日